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歲,經過培訓合格持有從業執照后,嚴禁沒有操作資格的人擅自使用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
2、操作人員應熟悉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的結構性能、使用中的安全傳動原理和安全生產知識。本機為多人同時操作,工作時必須指定負責人指揮。指揮者必須在確認各輔助操作者離開可能造成擠壓、碰撞等危險區域后,發出驅動機動運行部件運動的指令。
3、操作者應熟悉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的工作能力和適用范圍,嚴禁超負荷、超范圍使用機器。
4、禁止在開啟或拆卸防護欄、防護板等安全防護裝置時使用機器。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工作時操作人員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工作危險區和機器有殘留風險的部位。
5、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工作時操作者不準進入機架內部和登上機器頂部。
6、用戶單位應當根據汽車發動機底護板液壓機的具體情況,設置必要的封閉裝置和隔離區,例如設置隔離柵、標明安全線、懸掛警告板等,以避免在移動零件或者落料時發生碰撞。